洪應籌
立契人:洪應籌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古文書
道光貳拾壹年拾貳月
長:49 x 寬:46 (cm)
購置
登錄號:20050010691
本物件為西元1841年(道光21年)洪應籌親立杜賣田契字,張數為1張。無戳記。立契人為洪應籌。杜賣盡根契,即買賣契約,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,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。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叚。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桞樹湳庄東勢稻埕頭,配納正供、餘耗、隘租。洪應籌因乏銀別創,將此水田賣給羅永。交易金額為價銀200大元。正供,係指法定的賦稅。清代臺灣漢人的開墾土地課稅,在劉銘傳實施清賦前由大租戶向官府繳納,稱為正供。此水田配納正供、餘耗、隘租,羅永買下此水田後,即為新業主,必須一併繳納正供。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